深圳天气24小时实时查询_深圳 天气 24小时

第一条 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,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、集体、个人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广东省台风、暴雨、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》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 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(以下简称预警信号)由台风、暴雨、寒冷预警信号和强雷电、大风、高温警告信号等组成。

预警信号是我市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号。第三条 预警信号由深圳市气象台(以下简称气象台)统一发布,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预警信号或同类信息。第四条 本市电视台、电台、121气象专线等传播媒体和通讯部门,应于收到由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15分钟内,向公众传播预警信号。

任何单位不得传播非气象台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。第五条 各种传播媒体应进行预警信号、减灾知识的宣传;各区、镇人民及有关部门应编印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宣传手册。第六条 预警信号可按区、镇等行政区域分别发布。各区、镇人民应当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、预报系统和防御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,提高本地的预警水平、播发质量和防御能力。第七条 本市各中小学校、港口码头、户外旅游景点等应当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措施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,并根据抢险救灾的实际需要,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方案。第八条 台风预警信号

(一)白色台风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白色;

含义:热带气旋48小时内可能影响本市。

防御措施:

1.各部门、各单位及时掌握台风动态;

2.市民注意收听、收看有关媒体的报道,或通过121气象专线了解台风动态。

(二)绿色台风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绿色;

含义:热带气旋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,平均风力可达6-7级。

防御措施:

1.各部门、各单位做好防风准备,并通知户外、高空、港口码头及海上作业人员;

2.市民需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物品,确保安全。

(三)**台风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**;

含义:热带气旋12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,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。

防御措施:

1.中、小学和幼儿园停课,学校和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;

2.停止户外、高空、港口码头、海上作业;船舶停止进港,已入港的船舶应离开码头,进入避风锚地避风;

3.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。

(四)红色台风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红色;

含义:热带气旋12

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,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。

防御措施:

1.临时避险场所开放,危险地带人员撤离;

2.市民应停留室内或安全场所避风。

(五)黑色台风信号。

图标:(略)

颜色:黑色;

含义:热带气旋12

小时内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本市,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。

防御措施:

除抢险救灾、医疗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、供水、供电、燃气供应等特殊行业外,全市停业。第九条 暴雨预警信号

(一)**暴雨信号图标:(略)

颜色:**;

含义:6小时内,本市将可能有暴雨。

防御措施:

1.有关部门、单位通知易受暴雨影响的户外工作人员;

2.市民注意收听、收看有关媒体的报道,或通过121气象专线了解暴雨消息。

(二)红色暴雨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红色;

含义: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,本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,且雨势可能持续。

防御措施:

1.低洼、易受浸地区注意做好防涝工作;

2.暂停易受暴雨侵害的户外作业。

(三)黑色暴雨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黑色;

含义:在刚过去的3小时内,本市部分地区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,且雨势可能持续。

防御措施:

1.中、小学和幼儿园停课,学校和幼儿园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的儿童;

2.临时避险场所开放,危险地带人员撤离;

3.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防御准备。第十条 寒冷预警信号

(一)**寒冷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**;

含义:受北方冷空气影响,本市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10℃以下。

防御措施:

1.市民注意及时添衣保暖;

2.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寒冷天气的准备。

(二)红色寒冷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红色;

含义:受北方冷空气影响,本市最低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5℃以下。

防御措施:

1.各单位通知户外工作人员取防寒措施。

2.民政部门应取措施,为户外确需援助人员提供必要帮助。

(三)黑色寒冷信号

图标:(略)

颜色:黑色;

含义:受北方冷空气影响,本市最低气温24小时内将要或已经降到0℃以下。

防御措施:

紧急防御霜冻、冰冻。